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對青年就業創業工作做出部署。關于找工作、找實習、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有哪些好消息?一起來看!
1、企業的崗位
支持中小微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
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達到一定數量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安排紓困資金、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時予以傾斜。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設置好“紅燈”、“綠燈”,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帶動更多就業。
穩定擴大國有企業招聘規模,指導企業規范發布招聘信息,推進公開招聘。
2、基層的崗位
挖掘基層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等就業機會。
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
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合理確定招募規模。
對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
3、公共部門的崗位
深化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
支持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
充分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和高校畢業生就業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門招錄(聘)和相關職業資格考試時間。
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4、見習崗位
實施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等設立見習崗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或用人單位為見習人員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提高見習保障水平。
創業支持來了
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對高校畢業生開展針對性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
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
支持高校畢業生發揮專業所長從事靈活就業,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就業服務不斷線
1、困難幫扶
要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為每人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
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
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
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延期還款、減免利息等支持舉措,延期期間不計復利、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
2、招聘服務
構建權威公信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臺,密集組織線上線下專項招聘服務,擴大國家24365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百日千萬網絡招聘、“千校萬崗”、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等招聘平臺和活動影響力。
積極組織服務機構、用人單位進校園招聘。
3、就業指導
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組織高校畢業生走進人力資源市場,參加職業能力測評,接受現場指導。
高校要按一定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可參加相關職稱評審。
打造一批大學生就業指導名師、優秀職業指導師、優秀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
4、實名服務
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強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離校前后信息銜接,持續跟進落實實名服務。
運用線上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小程序、基層摸排等各類渠道,與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普遍聯系,為每人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機會。
【未就業畢業生求職登記】
就業手續更簡便
1、取消就業報到證
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
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
2、提供求職就業便利
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
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超大城市按現有規定執行);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在原戶籍地辦理落戶手續。
教育部門要健全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系統,方便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鼓勵受疫情影響地區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實行網上簽約。
對延遲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入職、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
3、積極穩妥轉遞檔案
高校要及時將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重要材料歸入學生檔案,按照有關規定有序轉遞。
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
暫未就業的,轉遞至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
4、推進體檢結果互認
對外科、內科、胸透X線片等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用人單位或高校畢業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協商可提出復檢、補檢要求。
高校可不再組織畢業體檢。
權益更有保障
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等就業歧視,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
督促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就業權益。
對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及時向高校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
指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實際,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不得違法違規開展乙肝、孕檢等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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