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營造更好環境支持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培育壯大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能力,自治區科技廳根據《科技部辦公廳關于營造更好環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通知》(國科辦區〔2022〕2號)和《自治區黨委 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實施科技強區行動提升區域創新能力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寧黨發〔2022〕4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工作目標。
未來五年,全區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2500家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700家以上,瞪羚企業達到50家以上,自治區創新型示范企業達到100家以上。全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不斷壯大,發展質量不斷提高,為推動形成頭部企業支撐引領、中小企業眾星拱月的科技創新集聚圈發揮重要作用。
(二)明確6個方面12項措施。
1.加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財政投入方面。
一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強研發創新。通過實施自治區“雙百科技支撐行動”,積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每年支持100家以上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鼓勵有條件的地市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專項。通過多級聯動,加快培養一批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催生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躍升為自治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
二是優化科技計劃支持方式。創新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評審立項方式,通過組織“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新挑戰賽”等賽事活動,探索“以賽代評”,對符合條件的,可直接立項支持。完善科技計劃項目“揭榜掛帥”和“賽馬”等制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揭榜掛帥和賽馬項目。對獲得各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推薦參加國家相關創新創業項目或賽事評比。
2.強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金融服務。
一是加大政府投資基金政策引導。通過政府引導、市場培育等方式,建立覆蓋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投融資體系。
二是建立金融資本支持企業創新機制。發揮科技擔保基金、風險補償資金的杠桿作用,撬動金融資本支持科技企業創新 發展。進一步擴大“寧科貸”規模,推動地方財政建立風險補償資金長效投入機制。建立政府擔保風險分擔機制,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深入推進科技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不斷創新科技金融產品,每年支持300家以上科技企業。
三是完善科技保險服務。加快培育和完善科技保險市場,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拓寬科技保險服務領域。
3.落實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政策措施方面。
推動惠企研發政策兌現落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加強部門聯動,進一步落實好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技術開發及技術轉讓增值稅免稅、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減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征等政策。繼續落實企業科技創新后補助、規上工業企業新增研發投入獎補和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補等政策。鼓勵各市縣(區)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各類科技型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
4.集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創新資源方面。
一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集聚高端人才。用好用活現有人才支持政策,引導科技人才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流動。對培育和引進各類急需緊缺的優秀高層次人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自治區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給予優先支持。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單位科研人員到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或參與項目合作,單位可根據需要自主設置創新崗位和流動崗位,為科技人才提供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服務。
二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研發平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建設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和研發機構,鼓勵地方政府對轄區內企業建立的各類創新平臺和研發機構給予資金獎勵、稅收減免、房租補貼等支持。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與已建創新平臺和研發機構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攻關,鼓勵企業家走進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專家教授走進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關鍵技術攻關。
三是推動創新資源服務共享。建設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服務綜合體,推動自治區大型科學儀器共享超市建設,不斷優化科技創新券服務事項清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研究開發、創新資源共享、創業孵化、知識產權和科技政策咨詢等服務,推動科技資源跨區域流通和共享。把科技型中小企業向科技服務機構購買相應科技創新服務納入科技創新卷支持范圍。
5.創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應用場景方面。
一是支持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聯合攻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與行業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共同開展技術攻關,對創新聯合體申報的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予以優先支持。鼓勵各級政府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重大創新產品和服務、核心關鍵技術的采購力度。
二是探索更加適應研發的新型園區治理模式。推動高新區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的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中試基地,自治區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財政科技資金支持。鼓勵高新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
6.夯實支持科技創新創業的基礎條件方面。
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源頭培育。構建“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區”全鏈條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對自治區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優秀的給予資金獎勵。支持科技人才參與創新創業,對自治區內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按規定離崗創辦企業的,將企業任職經歷作為高校教師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條件。
(三)明確組織保障。
一是加強統籌推進。各級科技管理部門結合本地方實際,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有關政策措施,引導人才、資本、項目等創新要素向科技型中小企業聚集。
二是加強績效評估。自治區科技廳每年通報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入庫工作情況,在高新區與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績效評估指標中增加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指標的權重。
三是加強宣傳總結。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加強政策解讀,自治區科技廳與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及時總結相關典型案例,加強交流和經驗推廣,營造共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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